守住红线,做一名合格党员
——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共山东化工职业学院五年高职学院党支部成立于2018年9月10日。为了加强纪律教育和党性修养,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党员心中,有必要在本支部成立之初进行一次专题学习。本支部自2018年9月起,通过在线做题以及集中会议的方式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
会议首先由解素雯副书记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背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再部署、再动员,新《条例》将党章等党内法规的要求细化具体化,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扎紧笼子,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操作性更强,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本支部全体党员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扎实做好新《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紧接着全员依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宋学礼书记的带领下,逐条逐句对比学习,深刻领会《条例》体现的理念、出发点和落脚点。宋书记强调《条例》第二条规定,“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写“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一方面明确了纪律审查工作的政治性,表明纪律审查是“两个坚决维护”的重要“维护”力量;另一方面,无疑提高了纪律审查工作的 政治站位,拓展了纪律审查的工作视野。《条例》第三条增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增强“四个意识”,是筑牢思想防线的重要基础,具有强基固本的重要作用。“四个意识”为纪律审查提供了新的工作思路,要求纪律审查必须始终聚焦“四个意识”,深入监督检查同“四个意识”不相符的违纪违规行为,为确保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供指引。《条例》第五条增写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要求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学习完成之后,本支部全体党员同志纷纷表示,一定要加强纪律建设,贯彻执行新《条例》的各项规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党员干部红线、底线意识,以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